細胞 (生物學中構成生物體的基本單位)
細胞 (英文名:cell)并沒有統(tǒng)一的定義,比較普遍的提法是:細胞是生物體基本的結構和功能單位。已知除病毒之外的所有生物均由細胞所組成,但病毒生命活動也必須在細胞中才能體現(xiàn)。
一般來說,細菌等絕大部分微生物以及原生動物由一個細胞組成,即單細胞生物,高等植物與高等動物則是多細胞生物。細胞可分為原核細胞、真核細胞兩類,但也有人提出應分為三類,即把原屬于原核細胞的古核細胞獨立出來作為與之并列的一類。研究細胞的學科稱為細胞生物學。
細胞體形極微,在顯微鏡下始能窺見,形狀多種多樣。主要由細胞核與細胞質構成,表面有細胞膜。高等植物細胞膜外有細胞壁,細胞質中常有質體,體內(nèi)有葉綠體和液泡,還有線粒體。動物細胞無細胞壁,細胞質中常有中心體,而高等植物細胞中則無。細胞有運動、營養(yǎng)和繁殖等機能。
細胞 (生物學中構成生物體的基本單位)
細胞(Cells)是由英國科學家羅伯特·胡克(Robert Hooke,1635~1703)于1665年發(fā)現(xiàn)的。當時他用自制的光學顯微鏡觀察軟木塞的薄切片,放大后發(fā)現(xiàn)一格一格的小空間,就以英文的cell命名之,而這個英文單字的意義本身就有小房間一格一格的用法,所以并非另創(chuàng)的字匯。而這樣觀察到的細胞早已死亡,僅能看到殘存的植物細胞壁,雖然他并非真的看見一個生命的單位(因為無生命跡象),后世的科學家仍認為其功不可沒,一般而言還是將他當作發(fā)現(xiàn)細胞的人。而事實上真正首先發(fā)現(xiàn)活細胞的,還是荷蘭生物學家雷文霍克(列文虎克)。
細胞圖片
1809年,法國博物學家(博物學即二十世紀后期所稱的生物學、生命科學等的總稱)拉馬克(Jean-Baptiste de Lamarck,1744—1829)提出:“所有生物體都由細胞所組成,細胞里面都含有些會流動的‘液體’。”卻沒有具體的觀察證據(jù)支持這個說法。
1824年,法國植物學家杜托息(Henri Dutrochet,1776~1847)在論文中提出“細胞確實是生物體的基本構造”又因為植物細胞比動物細胞多了細胞壁,因此觀察技術還不成熟的時候比動物細胞更容易觀察,也因此這個說法先被植物學者接受。
19世紀中期,德國動物學家施旺(Theodor Schwann,1810~1882)進一步發(fā)現(xiàn)動物細胞里有細胞核,核的周圍有液狀物質,在外圈還有一層膜,卻沒有細胞壁,他認為細胞的主要部分是細胞核而非外圈的細胞壁。
1830年后,隨著工業(yè)生產(chǎn)的發(fā)展,顯微鏡制作克服了鏡頭模糊與色差等的缺點,分辨率提高到1微米,顯微鏡也開始逐漸普及。改進后的顯微鏡,細胞及其內(nèi)含物被觀察得更為清晰。1839年,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(Matthias Schleiden,1804~1881)從大量植物的觀察中得出結論:所有植物都是由細胞構成的。與此同時,德國動物學家施旺做了大量動物細胞的研究工作。當時由于受胡克的影響,對細胞的觀察側重于細胞壁而不是細胞的內(nèi)含物,因而對無細胞壁的動物細胞的認識就比植物細胞晚得多。施旺進行了大量研究,個描述了動物細胞與植物細胞相似的情況。
在德國施旺和施萊登之后的十年,科學家陸續(xù)發(fā)現(xiàn)新的證據(jù),證明細胞都是從原來就存在的細胞分裂而來,而至21世紀初期的細胞學說大致上可以簡述為以下三點:細胞為一切生物的構造單位、細胞為一切生物的生理單位、細胞由原已生存的細胞分裂而來。
“細胞”一詞早出現(xiàn)在日本蘭學家宇田川榕庵1834年的著作《植學啟原》。
中國自然科學家李善蘭1858年在其著作《植物學》中使用“細胞”作為Cell的中文譯名 。有學者認為李善蘭此時并未接觸過《植學啟原》,因而是獨自發(fā)明。